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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历处方本》使用常见问题简答

( 发布日期:2014-05-12 浏览数: )

1、 问:一人有几本《病历处方本》?

答:无论申请到几种慢性病,一人领取一本《病历处方本》。几种慢性病使用同一本《病历处方本》就诊开药。

2、 问:《病历处方本》可以在几个医院使用?可以住院使用吗?

答;《病历处方本》只可以在通过审核的一个定点医院使用。《病历处方本》仅限门诊就诊使用。

3、 问:《病历处方本》该如何使用?

答:参保人员应持本人医保卡和《病历处方本》到审核通过的慢性病定点医院就诊。门诊复式处方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保留在病历处方本上供年审使用,第二联交医院,第三联交费取药。如医生没有在病历处方本上书写病历,而是另外打印门诊处方的,请保管好每次门诊处方用于以后的年审。挂号时、到医生处就诊时和到收费处交费时请主动向医生、收费员出示医保卡和病历处方本。慢性病门诊做了相关检查治疗的,医院应在《病历处方本》上进行登记。

4、 问:《病历处方本》上的病种和定点医院可以自已更改吗?

答:不可以。

5、 问:慢性病门诊费用是怎么结算的?

答:每次产生的慢性病门诊费用,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医保卡上有余额的,从医保卡上支付,医保卡上无余额的现金支付。自费项目不能从医保卡上支付,需现金结算。

6、 问:慢性病有用药和检查治疗方面的规定吗?

答:有的。省社保对每一种慢性病都制作了一份“江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用药规范(试行)”和“江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检查及治疗范围指导(试行)”,以上材料未发给单位,请《病历处方本》使用人员到医院相关部门获取,并在就诊时出示给医生,请医生按规定用药和进行检查治疗。超过规定范围的用药和检查治疗自费。

7、 问:《病历处方本》用完了怎么办?

答:《病历处方本》用完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医疗保险卡及旧《病历处方本》,到省社保中心办理换新本手续。

8、 问:《病历处方本》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答:《病历处方本》作为慢性病待遇享受和就医的必要凭证之一,应妥善保管,不得撕页、涂改或转借他人使用,遗失不补。

9、 问:申请通过的慢性病,该种慢性病的门诊病历要保存吗?

答:从使用《病历处方本》开始开具的门诊病历处方,请完整保存,为以后的慢性病年审提供材料。

10、 问:申请异地安置通过人员也申请通过了慢性病的,会发放《病历处方本》吗?

答:不发放《病历处方本》。此类人员从慢性病审核通过之日起,在异地慢性病定点医院产生的该种慢性病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就诊时,应将慢性病与非慢性病、每种慢性病的门诊病历、门诊发票和清单分开书写和打印,以便于后期对慢性病和非慢性病门诊费用分别进行汇总和办理零星报销(详细内容见公医办网站“参保教职工异地零星报销办理程序”)。请保管好门诊病历处方,用于慢性病年审。

11、 问:每种慢性病的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39种慢性病支付限额各有规定,具体内容见《病历处方本》中的“特殊慢性病种门诊须知”。

12、 问:申请到多种慢性病的,支付限额是怎么计算的?

答:例如,有位参保人员申请到了高血压病(支付限额5000元)、帕金森氏综合症(支付限额3500元)、血友病(支付限额8000元)和慢性支气管炎(支付限额4000元),最高支付限额实行叠加封顶,以支付限额最高的血友病的病种限额8000元为基数,余病种中取较高限额的高血压病的病种限额5000元的50%2500元,与基数8000元叠加,得到10500元,作为最高支付限额。

13、问:申请到一种慢性病和申请到多种慢性病在就诊上有什么区别?

  答:仍以第12问的回答为例,甲参保人员申请到高血压病和血友病,乙参保人员申请到高血压病、血友病、帕金森氏综合症和慢性支气管炎,两人的最高支付限额是相同的,不同的地方是,甲参保人员只能开两种病的药品和检查治疗,乙参保人员可以开四种病的药品和检查治疗。

14、 问:慢性病定点医院为江西省精神病医院的,《病历处方本》如何使用?

   答:分以下两种情况使用

1)、只申请通过了精神病一种慢性病,且定点医院选择为江西省精神病医院的,《病历处方本》上的定点医院填写为江西省精神病院,可持《病历处方本》到该医院就诊,书写门诊病历。

2)、申请通过了多种慢性病,其中既有精神病,也有其他病种的,且在精神病的慢性病申请表上填写的定点医院为江西省精神病院,按照要求《病历处方本》上定点医院只能填写一家,所以《病历处方本》上填写的定点医院为其他病种的定点医院。就诊时,其他病种持《病历处方本》在定点医院看病;精神病病种应在江西省精神病院看精神病门诊,不使用《病历处方本》。请保管好门诊病历处方,用于慢性病年审。

15、 问;在江西省精神病院产生的门诊慢性病费用怎么结算?

答:在江西省精神病院产生的门诊慢性病费用,不能用医保卡即时结算,参保人员个人先全额现金垫付后,再按零星报销的要求(详细内容见公医办网站“参保教职工本地零星报销办理程序”)准备好材料提交到公费医疗办,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零星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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