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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大学生医保参保学生实习期间普通门(急)诊费用报销办法

( 发布日期:2026-07-16 浏览数: )

南昌大学大学生医保参保学生实习期间普通门(急)诊费用报销办法

根据2021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南昌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洪医保发【2021】57号文,我校大学生医保参保人在实习期间在门(急)诊产生的费用报销办法如下:

一、报销条件(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 必须为南昌市大学生医保的参保人,实习单位没有为该学生参投其他类型保险。

2. 大学生选定一家实习单位所在地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为大学生实习期间门(急)诊定点医疗机构,不可变更。

3. 在实习期间第一次在所选定点医疗机构产生门(急)诊费用之前或当天填写《南昌大学学生实习期间门急诊报备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498334631@qq.com进行报备,后续在该医疗机构就诊无需报备。

4. 实习年度,参保人如在寒、暑假期间回户籍所在地,所产生的门(急)费用报销办法参照《南昌大学大学生医保寒暑假期间普通门(急)诊费用报销办法》,寒暑假时间以南昌大学公布时间为准。

二、报销方法:

实习结束后,请携带下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所在校区的校医院按可报销部分的65%比例进行报销。

1.报销所需材料(缺一不可):本人校园卡、本人建行卡、本人身份证、实习单位开具的实习证明、门(急)诊就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用药清单、就诊报备时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门诊发票。

2.时间:请关注“南昌大学医院”公众号及企业微信-大学生医保应用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实习年度时间以各个学院公布为准。

2.实习年度,参保人在非寒暑假期间回户籍地所产生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的发票,不可带回学校报销。

4.在当地已享受过报销的发票,不可回校重复报销。

5.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不享受大学生医保政策,实习期间门(急)诊就医,一律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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